主辦單位
財團法人中華工商研究院
訓綀對象
人資 法務 主管
課程目的

勞工一旦發生了職業災害,雇主就必須負起有關之民事賠償及補償,尤有甚者,更有可能要負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及併科新台幣30萬元之罰金。還有行政罰鍰部分,處新臺幣二萬元以上一百萬元以下罰鍰,最高加重二分之一至150萬元。面對如此高之民事、刑事、行政責任,事實上許多個案的發生原本在第一時間可圓滿解決,但多數是因為勞資雙方不諳相關法令,導致後來處理起來曠日費時,問題更形複雜後而進入訴訟程序,浪費雙方之寶貴時間與金錢。有鑑於此,實有必要對職災相關法令作一通盤了解以杜爭議。本課程循序漸進,由淺入深帶領各位逐一探討,希望參與的學員均能滿載而歸且能協助處理多數之個案。

課程大綱

一、前言:職業災害補償、賠償範圍及抵充規定

二、職業災害定義

三、現行法令如何規定?學說上?

1.起因性

2.遂行性

個案研究(一):上班被砍算職災?

1.公車司機於駕駛座上

2.工地主任在工地休息

個案研究(二):執行職務死亡屬勞基法職災,卻以勞保額度賠償

四、相當因果關係

1.94台上2210決

2.102 台上140 決

五、更細緻的定義與思維

個案研究(三):在樹上修剪時墜落死亡職災?

六、勞工職業災害保險職業傷病審查準則

(一)執行職務期間

(二)執行職務前後(作業前、後 )

(三)上、下班途中

(四)其他

七、勞工職災補償/賠償/社保/救濟制度

八、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

九、勞工職災保險法的前世今生

十、災保法職災、通勤職災、勞基法之職災之定義、要件與排除規定

十一、個案研究(四):新竹水果攤勞工返家途中車禍身亡算職災?

(一)職業災害救濟制度/職業災害定義

(二)通勤災害是否為職業災害?肯否二說?引用歷年最高法院判決及高院座談會結論

職業災害補償、賠償範圍及抵充規定

十二、職業災害之補償內容、受領對象及順位

平均工資,即使是法院、律師判錯、算錯都比比皆是

十三、如何正確具體操作職保保險給付,抵充雇主應付的補償金,才不致違法被員工檢舉?
1.最高行政法院對「預扣」解釋

2.補償金雇主應給付之期日及內容

3.在保法各種保險給付之內容

4.事業單位將其事業招人承攬的連帶責任

十四、職災和解

人、事、時、地、法律效果、訴訟上和解、勞爭調解、私下和解

 

●授予證明:講座期滿,缺席未達1/3,由本院頒給「職業災害補償與因應對策實務」結業證明。

講師介紹

周建序 老師

現  任:現職及重要經歷: 和諧律師事務所法務長/和諧國際管理顧問公司經理/東海大學、文化大學講師/行政院勞委會勞工教育師資/雙北市勞資爭議調解委員/中船民營化勞動法顧問/台北捷運公司工會顧問/經濟部中小企業處榮譽指導員經濟部中小企業處創業諮詢顧問 /財團法人保險事業發展中心講師/財團法人台北金融發展基金會講師/社團法人中華民國中小企業協會講師/中國青年創業協會總會法規諮詢顧問/財團法人台灣中小企業聯合輔導中心講師
師資簡介

東海大學、文化大學講師/行政院勞委會勞工教育師資/雙北市勞資爭議調解委員/中船民營化勞動法顧問/台北捷運公司工會顧問/經濟部中小企業處榮譽指導員經濟部中小企業處創業諮詢顧問 /財團法人保險事業發展中心講師/財團法人台北金融發展基金會講師/社團法人中華民國中小企業協會講師/中國青年創業協會總會法規諮詢顧問/財團法人台灣中小企業聯合輔導中心講師

報名日期
2024-01-29 到 2024-08-16
上課日期
上課地點
台北市中華路一段74號6樓
課程費用
3,500元 /人
優惠方案

1.本課程享團報優惠:兩人95折,三人(含)以上9折優惠。

2.本院舊生享折抵$300。(兩優惠方案恕不同時使用)

繳費方式
▸支  票

抬頭    『財團法人中華工商研究院』

▸ 郵政劃撥

帳號  『40182921』
戶名 『財團法人中華工商研究院』

▸ 匯  款

戶名  『財團法人中華工商研究院』
銀行 『兆豐國際商業銀行』
分行&代碼 『松南分行&017』
帳號 『042-09-81941-6』

請先完成報名,本院會再通知繳費

一、報名方式:請按右上/下方【馬上報名】選項完成報名即可。

二、繳費時間線上報名成功後,系統會自動MAIL回覆「恭喜您!完成課程報名」,實際繳費日期,本院會再去電或MAIL通知。(請確實留下可聯絡您的電話號碼及MAIL;若為yahoo信箱,需請查看垃圾信箱,造成不便敬請見諒!)

三、折扣方式享舊生、團報優惠費用者,本院於寄發開課(繳費)通知中時會扣抵。

四、費用已含課程講義教材、結業證明、午餐(葷/方便素)。

 

◆注意事項:
依據職業訓練機構設立及管理辦法第十六條規定:開課前退訓者,退還所繳費用之七成;受訓未逾全期三分之一而退訓,退還所繳費用之五成;受訓逾全期三分之一而退訓,不退費。
其他說明
電  話
02-23891838分機112
傳  真
02-23890283
承辦人
李小姐
報名資格
開放報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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