◆本課程 適合 沒有財務/會計基礎的學員。
但因每位學員的背景/需求/理解程度不同,故學習效益無法量化,敬請見諒。
◆上過此課程的學員說:
1.老師觀念講解清楚,讓人容易理解!!
2.老師善用實務例子解說會計科目,淺顯易懂。
3.老師表達淺顯易懂。
4.很清楚明白,老師教的很好。
5.老師教得太棒了,有讓完全不懂的我能從最基礎了解。
6.老師結合實務案例,說明非常清楚。
◆名額有限 敬請把握~
◆本課程目前暫不開放單選,造成不便 敬請見諒
◆本課程 適合 沒有財務/會計基礎的學員。
但因每位學員的背景/需求/理解程度不同,故學習效益無法量化,敬請見諒。
◆上過此課程的學員說:
1.老師觀念講解清楚,讓人容易理解!!
2.老師善用實務例子解說會計科目,淺顯易懂。
3.老師表達淺顯易懂。
4.很清楚明白,老師教的很好。
5.老師教得太棒了,有讓完全不懂的我能從最基礎了解。
6.老師結合實務案例,說明非常清楚。
◆名額有限 敬請把握~
◆本課程目前暫不開放單選,造成不便 敬請見諒
會計是一種服務性的活動,其功能在提供有關經濟個體的數量化資訊,尤其是財務資訊給使用者,以便使用者藉此資訊在各種行動方案中,作一個明智的抉擇。故會計乃蒐集與記錄“企業個體”存在或發生的財務性交易,完整地“彙總、編排”成資訊,並以貨幣為單位來表達或揭露該企業個體的權利與義務之報告。而這些會計報告(或稱財務報表)是必須加以評估的,以便檢查“企業個體”至今為止的財務狀況、營運成果、以及資金流轉的情形。
因此,會計的主要產品是財務報表,其主要目的在於幫助資訊使用者或利害關係人,如決策者、管理者、監理者、員工、競爭者、供應商、顧客、投資人、銀行以及政府有關單位和其他債權人等等,做更佳、更有效的經濟決策。
本課程係為幫助初學者建立正確之會計邏輯觀念,以及實務帳務處理,以便在職場上能馬上上手,並介紹會計之相關法規,讓初學者也能認識瞭解與其切身有關之法令規章,以避免觸法。
課程不斷依照學員需求更新,讓您更您清楚了解,敬請把握機會!!!
上課日期:7/12(六), 7/13(日), 7/19(六), 7/26(六), 7/27(日),共5天。
總時數:一天7小時。
請注意:本梯次為週六、日連續兩天上課。
課程時間:09:00-12:30, 13:30-17:00
本課程另有平日梯次 (114年9月,可點選連結報名)
第一節 會計之基本概念
第二節 會計交易事項
第三節 會計基礎:應計 / 現金 / 聯合基礎
第一節 會計事務處理程序原則:真實 / 一致性 / 時效性原則
第二節 會計憑證
第三節 會計帳簿
第四節 決算
第五節 刑事責任
第六節 行政責任
第七節 民事責任
第八節 一行為不二罰
● 講習期滿,缺席未達1/3者,由本院依課程班名頒發結業證明。
師資簡介: 國立政治大學財管所;高考及格 重要經歷: 1.淡江大學商管學院會計系助理教授 2.輔仁大學會計系講師 3.台北市銀行國外部 4.信宏證券副總經理 5.日盛金控北區督導 6.太平洋SOGO百貨公司副總稽核 7.遠百企業股份有限公司總稽核 蔡俊明老師畢業於「國立政治大學財務管理研究所」,品學兼優,碩士論文榮獲「中華開發文教基金會」評鑑為全國第三名,金融國貿組高考亦名列全國第三名。老師不但有豐富的業界實務經驗同時目前也是大學教授。因此,本課程必能幫助同學們建立正確的會計邏輯觀念,以及帳務的實務處理,以便在職場上能馬上上手。希冀學子們在財務會計領域,能百尺竿頭、鶴立雞群。 財務報表分析、財務會計專題
費 用:
1.全套35小時:$12,200。(已含講義、結業證明費用)
2.舊生折抵$500優惠。
3.團報優惠:兩人95折,三人(含)以上9折優惠。 (舊生與團報優惠恕不同時使用)
抬頭 『財團法人中華工商研究院』
帳號 『40182921』
戶名 『財團法人中華工商研究院』
戶名 『財團法人中華工商研究院』
銀行 『兆豐國際商業銀行』
分行&代碼 『松南&017 』
帳號 『042-09-81941-6』
●請先完成報名,本院會再通知繳費,請注意 Mail收到的"恭喜您!完成課程報名"為系統自動回覆,非繳費通知。
●因可收人數有限,若要參加請先報名,本院會主動聯繫繳費事宜,造成不便敬請見諒!
一、報名方式:請按右方【馬上報名】選項完成報名即可。
二、繳費時間:線上報名成功後,系統會自動MAIL回覆「恭喜您!完成課程報名」,實際繳費日期,本院會再去電或MAIL通知。(請確實留下可聯絡您的電話號碼及MAIL;若為yahoo信箱,需請查看垃圾信箱,造成不便敬請見諒!)
三、折扣方式:享舊生、團報優惠費用者,本院於寄發開課(繳費)通知中時會扣抵。
四、費用已含課程講義教材、結業證明、午餐(葷/方便素)。
◆ 本課程請攜帶計算機、鉛筆、橡皮擦 等相關文具用品上課!!
退費規定:依據職業訓練機構設立及管理辦法第十六條規定:開課前退訓者,退還所繳訓練費用之七成;受訓未逾全期三分之一而退訓者,退還所繳訓練費用之五成;受訓逾全期三分之一而退訓者,不退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