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本課程講師為職場不法侵害相關專業人才庫委員,除授課外,也有實際參與申訴案件之外部調查及訪談實務,
因此課程會結合法規與實際案例進行。

本課程講師為職場不法侵害相關專業人才庫委員,除授課外,也有實際參與申訴案件之外部調查及訪談實務,
因此課程會結合法規與實際案例進行。
◆課程前言
「我是主管,難道連員工都不能罵?」
「工作做不好,我講重一點也不行嗎?」
「以前我們都是這樣被主管帶出來的,現在怎麼什麼都叫霸凌?」
職場不法侵害案件中,許多爭議並不是從嚴重衝突開始,而是來自主管每天習以為常的管理方式。
一句「你到底有沒有帶腦袋來上班?」、一次公開責備、一個不耐煩的「嘖」、翻白眼、拍桌、摔文件,甚至長期刻意忽略、排除或差別對待,都可能成為日後申訴案件中的重要事實。
主管當然有管理權,但「可以管理」不代表「可以用任何方式管理」。
本課程不只告訴主管哪些事情不能做,更重要的是透過大量管理情境與案例,協助主管重新掌握「合理管理」與「職場不法侵害」之間的界線,學習在要求績效、糾正錯誤及管理部屬的同時,也能降低個人與企業的申訴風險。
◆建議對象
基層主管、班組長、領班
中階主管
儲備主管、新任主管
部門主管及現場管理人員
需要帶領團隊之管理人員
◆學習目標
完成本課程後,學員能夠:
1. 正確認識職場不法侵害及職場霸凌的管理風險。
2. 區分合理管理、嚴格管理與不當管理行為。
3. 辨識主管常見的高風險用字、語氣、動作及管理方式。
4. 掌握糾正員工、績效要求及工作指派時的安全界線。
5. 學習將「情緒式管理」轉化為「事實式管理」。
6. 降低主管本人遭申訴及企業衍生爭議的風險。
(一)以前可以,現在為什麼容易出事?
職場不法侵害與職場霸凌的基本概念
主管管理權不是無限上綱
「嚴格主管」與「霸凌主管」差在哪裡?
傳統管理思維的常見風險
案例判斷:這是管理,還是已經踩線?
(二)主管最容易出事的「一句話」
用字遣詞的風險
語氣、語助詞、音量也可能成為爭議
「你怎麼連這個都不會?」
「做不下去就不要做。」
「大家都可以,為什麼只有你不行?」
公開責備與私下糾正的差異
情境實作:這句話可以怎麼換句話說?
(三)不只嘴巴,主管的「動作」也會說話
拍桌、摔文件、指人、翻白眼
冷笑、嘆氣、「嘖」一聲
已讀不回、刻意忽視與排除
群組公開點名與公開處刑
哪些非語言行為容易累積成申訴證據?
(四)工作做不好,到底要怎麼管?
工作指派與不當刁難的界線
績效要求與職場霸凌的界線
員工犯錯時如何糾正
績效不佳時如何留下管理紀錄
PIP、績效面談與主管溝通
「對事不對人」到底要怎麼做到?
(五)高壓情境下的主管溝通
員工頂嘴怎麼辦?
員工一直犯同樣的錯怎麼辦?
員工說「你這樣是在霸凌我」怎麼辦?
主管被激怒時最不該說的話
情緒升高時如何停止衝突
從情緒語言轉換成管理語言
(六)主管紅線案例實戰
真實職場情境案例判斷
哪些行為可以?哪些行為有風險?
如果你是主管,你會怎麼說?
同一句管理要求的「高風險版」與「安全版」
建立主管自己的管理紅線清單
◆授予證明:
講座期滿,缺席未達1/3,由本院頒給「主管的管理溝通與合規糾正:職場霸凌界線與不法侵害預防」結業證明。
現任:彰化縣勞資關係協進會 秘書
師資簡介: 學歷: 國立中正大學勞工關係學系 碩士 重要經歷: 1.職場霸凌調查專業人才資料庫專業人才 2.勞動部勞動教育講師 3.勞動部認證 調解人 4.臺灣彰化地方法院 勞動調解委員 5.臺灣南投地方法院 勞動調解委員 6.彰化縣政府第4屆、第5屆勞資爭議調解委員 7.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-企業人力資源提升計畫講師 8..中小企業內部講師 9.104師資網講師 10.甲級職業安全管理師結訓 11.甲級職業衛生管理師結訓 12.乙級職業安全衛生管理員結訓 13.甲種職業安全衛生業務主管 14.109年度-113年度榮獲彰化地方法院表揚優良勞動調解委員 15.110年度-114年度榮獲南投地方法院表揚優良勞動調解委員 16.106-114年榮獲勞資爭議調解人考核成績優良
1.本課程享團報優惠:兩人95折,三人(含)以上9折優惠。
2.本院舊生享折抵$300。
(兩優惠方案恕不同時使用)
抬頭 『財團法人中華工商研究院』
帳號 『40182921』
戶名 『財團法人中華工商研究院』
戶名 『財團法人中華工商研究院』
銀行 『兆豐國際商業銀行』
分行&代碼 『松南分行&017』
帳號 『042-09-81941-6』
請注意 Mail收到的"恭喜您!完成課程報名"為系統自動回覆,非繳費通知.
一、報名方式:請按右方【馬上報名】選項完成報名即可。
二、繳費時間:線上報名成功後,系統會自動MAIL回覆「恭喜您!完成課程報名」,實際繳費日期,本院會再去電或MAIL通知。(請確實留下可聯絡您的電話號碼及MAIL;若為yahoo信箱,需請查看垃圾信箱,造成不便敬請見諒!)
三、折扣方式:享舊生、團報優惠費用者,本院於寄發開課(繳費)通知中時會扣抵。
四、費用已含課程教材、結業證明、午餐(葷/方便素)。
注意事項:依據職業訓練機構設立及管理辦法第十六條規定:開課前退訓者,退還所繳費用之七成;受訓未逾全期三分之一而退訓,退還所繳費用之五成;受訓逾全期三分之一而退訓,不退費。